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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专升本网QQ群共享协议(2012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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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19 01:32:5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尊敬的群主您好:
      请您在发布QQ群到河南专升本网之前,详细阅读以下的协议,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
      我们致力于为考生提供一个优质的群讨论氛围,为了保证群的质量,我们将对所有发布在河南专升本网上的QQ群作出如下的规定。如需发布QQ群到推荐列表,您必须遵守以下的基本规定:

1、保持QQ群的长期稳定性,确保在本年度考试前不会解散。
2、保持群内的良好风气,不出现非法言论。
3、群主或群管理员应本着积极帮助考生的服务精神对群进行管理。
4、每个群需要设置一名由河南专升本网指定的管理员的QQ作为群管理员身份参与管理。河南专升本网管理员有权自行在群内发布与专升本相关的重要通知。
5、群主需将真实姓名、院校和手机号码提交给网站管理员以做备案,我们承诺未经群主本人允许不将个人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。
6、如果有考生向我们投诉有群主违反了上述规定,我们有权进行独立调查,如情况属实,我们有权在不通知群主的情况下将QQ群号从推荐列表中移除或解散。
7、为保证信息的真实性,所有QQ群用户不得擅自发布广告或通知性质的信息(包括商业广告和非盈利性广告),河南专升本网管理员有权将擅自发布者清除出群。如需广告宣传请阅读以下关于广告宣传的规定。

附加:
1、从2011年7月4日起,个人提供的QQ群不可以命名为综合交流、专升本交流或XX辅导班交流群,必须以专业、科目、院校或地区命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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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QQ群内广告宣传的规定
      河南专升本网感谢您为考生提供QQ群,为考生建立了一个交流的渠道。如群主自行进行商业性活动,发布广告或变相广告,必须先向河南专升本网管理员提出申请。为保障考生的权益,我们要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做出审核,审核通过,我们将辅助群主进行宣传。我们提倡群主可以进行一定的商业活动,河南专升本网会针对提出申请的QQ群进行商业活动的指导。申请广告或商业活动请联系:QQ:84158485 电话:13526861233。

补充说明:
1、河南专升本网不会向申请广告或商业活动的QQ群收取任何费用。
2、以上涉及的广告包括商业广告和非盈利性广告,两者的发布同样需要提前申请审核。
3、变相广告和枪手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,一旦发现我们会采取最严厉的处罚措施。
4、对于未申请的QQ群如果擅自发布广告或进行商业活动,我们将有权在不通知群主的情况下将QQ群号从推荐列表中移除或解散。

最后:河南专升本网热情欢迎各位同学加入到我们的QQ群的分享中来,同时我们特别要向那些为考生无私提供QQ群资源的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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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2011年7月12日~9月1日期间,发布2011本科院校交流分类的群,除基本规定的第2条外,我们不做其他强制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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